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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阳光大酒店会员卡章程 1、当日餐饮、客房、休闲和其他消费累计二千元(含二千元),可申请领取金色阳光大酒店会员卡。 2、嘉宾也可以预付一千元,申办金色阳光大酒店会员卡。 3、客房七折优惠(按酒店挂牌价)。 4、餐饮九五折优惠(鲍鱼、鱼翅、燕窝、海鲜、大型活动、烟、酒水除外)。 5、休闲八八折优惠(技师费、烟、酒水除外)。 6、可享受酒店优先订房、订餐权。 7、此卡不能与促销期间的特别优惠价重复使用。 8、持卡人在消费时必须现付,不得持账。 9、持卡人在消费时,需出示金色阳光大酒店会员卡并同时在消费帐单上刮卡签字。 10、此卡使用的解释权在金色阳光大酒店。
丹阳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章程 为使金色阳光大酒店一流的设施能方便快捷地为广大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使更多的嘉宾朋友得到实惠,酒店特制定以下章程,方便嘉宾消费。 一、客户办理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时,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提前开设预备金帐户,一万元起存。 二、持卡人凭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在各营业点可签字消费,酒店将再给予以下优惠: 1、客房:六折优惠(按酒店挂牌价) 2、餐饮:九折优惠(鲍鱼、鱼翅、燕窝、海鲜、大型活动、烟、酒水除外) 3、休闲:八折优惠(技师费、烟、酒水除外) 三、VIP金卡仅限于持卡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 四、持卡人如有单位,通讯方式等变动,请及时通知酒店。 五、如单位团体需办理VIP金卡,也需填写申请表,单位团体卡须提供营业执照附本或单位介绍信,需将可签单消费的人员签名提供给酒店。 六、单位团体签单人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酒店取消或增加签单人的姓名,并提供增加签单人的签名字样。 七、客户在酒店消费结账时,需出示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并同时在消费账单上刮卡签字。 八、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不能与促销期间的特别优惠价重复使用。 九、当账户存款即将用完时,我店财务部将会发出通知,提醒持卡人或单位及时补充存款,若账户无存款,则将被暂停签单消费,敬请谅解。 十、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若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我店办理挂失手续,同时申请补领新卡,在报失前及报失当天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十二、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使用的解释权归酒店。 十三、金色阳光大酒店VIP金卡申请表与本章程一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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